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副本、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县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企业招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与招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高校毕业生增(减)表;(1份)
6、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企业盖章);(3份)
7、社保补贴申报表(表中“所在街道意见”项,请企业自行前往街道办签署);(3份)
8、员工签字职工工资表(单位盖章)或银行发放工资交换证明(银行盖章);(1份)
9、如实申报社保基数的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涉及有原件和复印件的提供原件,收复印件;原件仅供就业局审查用,审查完退回。)
申报补贴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申报补贴必须以全员全额为职工购买社保为前提。(在申报前增加《如实申报社保基数的承诺书》)
2、工资表发放金额要与购买社保的申报基数一致。
3、银行发放工资金额与购买社保的申报基数一致。
4、重新规范申报表,在申报表中增加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签署意见。
5、增减名册中的“增加(减少)时间”是填录入社保补贴系统的时间;如果公司之前申报的员工现在已经离职,需再填一个增减名册,增减名册中的“增加(减少)时间”填员工的离职时间。就是说,曾经申报社保补贴且现在已经离职的员工,需要填2个增减名册。
6、如果公司有新招2015年、201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公司已经为其缴纳社保,请提供该员工的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便于录入补贴系统,申报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