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技术转移研究院关于刘庆想团队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项目比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05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本采购项目由西南交通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交校计财〔2024〕11号)《技术转移研究院关于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遴选实施办法(修订)》通过审批程序,现进行比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刘庆想团队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

2.项目编号:JZCG-2024-06

3.资金来源:学校财政资金

4.知识产权成果清单

拟评估的知识产权成果共4个,具体如下。

序号

知识产权成果名称

知识产权成果类型

专利号

成果完成人

1

一种具有反向抑制的BLUMLEIN脉冲形成线

发明专利

(已授权)

201911408386.9

刘庆想、张同信、王利明、张政权

2

一种脉冲形成电路及LTD模块

发明专利

(已授权)

201910836376.9

刘庆想、张同信、王利明、张政权

3

一种能量可回收的脉宽可调的脉冲发生电路

发明专利

(已受理)

202410276673.3

郝宇昕、周昊、刘庆想

4

一种全固态层叠布鲁姆莱因线脉冲发生器

发明专利

(已受理)

202410339276.6

郝宇昕、周昊、刘庆想

5.评估基准日:本项目选取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31日。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活动不允许代理商参与。

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三、报价要求

1.请分别对上述项目进行独立报价,报价时须写明服务内容、单价、总价、交付方式及交付期。

2.报价包含人工、差旅、印刷、运输、市场浮动因素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3.报价文件最低有效期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报价文件中必须载明报价文件有效期,报价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可以长于比价公告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价公告规定的期限。否则,该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交校计财〔2024 〕11 号)《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西交校计财〔2024 〕13 号),若报价在20万元(含)以上,需实行集中采购,本次比价活动无效。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由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报价方案等组成。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613 17: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206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交校计财〔2024 〕11 号)的相关规定,按满足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本次比价结果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官网上https://ott.swjtu.edu.cn/及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s://bidding.swjtu.edu.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206

邮编:611756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28-6636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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